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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武隆县有个村民,妻子离家出走多年未归,他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另外找了一个女人同居。为了生小孩,这个女人竟以他妻子的名义与他补办结婚证。

  武隆县法院昨日透露,该院在上月以重婚罪将这对“夫妻”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判决后男方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新婚妻子离家出走

  承办法官介绍,黄某是武隆县羊角镇农民,今年40多岁。1995年7月8日,他与小他4岁的何某在羊角镇政府登记结婚。让黄某没想到的是,新婚两三个月后,妻子就离家出走一直未归。

  黄某告诉法庭,妻子离家出走是因为嫌弃他家庭贫穷,过了两三个月苦日子后,终于耐不住清贫弃他而去。而且他还听别人说过,妻子离家出走后在长寿、涪陵等地与他人居住生活。他为此还专程到长寿、涪陵等地去寻找,但一直没有找到。因此,他只得回家等待,希望妻子哪一天能够回心转意回到他身边。

  黄某还告诉法庭,等了一段时间后,由于仍然没有妻子的音讯,他便到当地法庭咨询离婚事宜,但得到的答案是离婚要交诉讼费,如果对方失踪不出庭,他还要交公告费。因为缺钱,他决定这婚也不离了,就这样走一步算一步。

找个女人再次结婚

  法院查明,黄某咨询后发现离婚成本较高,就不打算离婚了。但为了过日子,他认识了当地一个离异女子龚某。1997年起,黄、龚二人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00年左右,龚某知道黄某之前有个女人,两人为此还闹过不愉快,但最终还是和好如初。2006年,他们打算要个孩子,但想到没办结婚手续,而此前的婚也没有离,就这样去办结婚手续也办不了,于是决定将错就错,去补办结婚证。这样孩子生下后就名正言顺了,关键是能上户口。

  黄某交代,他是2006年带着自己合法妻子何某的户口簿到羊角派出所,给龚某办理了身份证。而该身份证头像是龚某的,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却是何某的。不久,龚某就有了一张套头身份证。2007年,黄某拿着龚某的套头身份证,前往镇政府以结婚证丢失为由补办结婚证,之后又顺理成章到计生部门办理了生育证。同年,龚为黄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妻子发现被生孩子

  法官介绍,此案之所以案发,是因为合法妻子何某的出现。因为何某在去年回乡办理二代身份证时,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已经被人使用,而且还发现自己“被生”一对双胞胎儿子。何某称,她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后,让她暂时无法办理二代身份证,扰乱了她的正常生活。为此,她向警方举报了此事。

  针对检察机关指控黄某、龚某涉嫌重婚罪,黄某认为自己不构成重婚罪,因为他和龚某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属合法夫妻。

  法院认为,构成重婚罪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而重婚的,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黄某属有配偶而重婚,龚某明知黄某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两被告人为了达到结婚目的,冒充何某名字骗领他人身份证,他们的结婚证属于骗领,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不属于合法夫妻。法院为此认定黄某、龚某二人重婚罪名成立,并根据各自犯罪情节,分别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黄某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由于警方当初对龚某采取的是取保候审措施,当黄某在今年4月29日刑期刚到,龚某也在当天被关押。法官就此表示,因为司法机关考虑到他们有一对3岁多的双胞胎,不适合对夫妻进行同时关押,才决定留一个人在家照顾孩子。所以,黄某的刑满之日就是龚某服刑的开始。龚某的刑期从4月29日开始到10月28日。

这样做就不犯重婚罪

  法官介绍,黄某是一错再错,如果他当初先离婚,然后和龚某结婚,就不会犯重婚罪了。根据婚姻法规定,黄某要与何某离婚的话,应该走这样的程序。

  1、黄某先向法院提出与何某离婚

2、法院发出传票。

  3、如果何某到庭应诉,就按正常程序判决。

  4、如果传票送达不到,法院将进行公告送达。

  5、公告期满后,不管何某是否到庭,法院都将开庭审理。

  6、如果何某仍然缺席,法院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7、判决后,法院将公告送达判决书。

  8、公告期满如未收到何某的上诉,离婚生效。

  9、此时,黄某才可以名正言顺地与龚去合法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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