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登记丈夫名下妻子只能扫地出门?
来源:张家口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lawbjjc.com/ 时间:2014-08-13 11:08:18
王女士:2009年,我与老公登记结婚,婚后居住在老公以前租的房子里。不久我们两人买下了该房子,并把房子过户到老公一个人名下。今年年初我发现老公有外遇,感情破裂,于是双方协议离婚,但就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发生分歧,请问律师该房产如何分割?>>相关: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刘律师:虽然该房屋系你丈夫婚前承租且购买后登记在他一人名下,但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是否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是否使用你们婚后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如果是共同财产购买则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张女士:我和前夫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以自己一方的名义投资成立了一家独资企业。现在我们双方离婚了,对该独资企业我们两人都不愿意继续经营,请问律师该如何处理该企业?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刘律师:解散后,企业所得利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你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双方离婚,该企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现在你们双方都不愿意经营这家企业,则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决定解散”,将该企业解散,所得利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