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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有一方死活不肯离能拖多久?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如果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提出之前要让对方知道自己已经有了离婚的想法。夫妻之间的不和谐,应该使彼此早就有感觉甚至能预感到离婚的来临,这样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对方进行沟通,让对方能感觉到婚姻已经无法再继续维系。这种情况下,让对方从自身的角度审视这段婚姻是否还有持续的必要,千万不要和对方采取过激或暴力行为,给对方一定的时间及空间。对于附加一定条件的离婚,一般情形下附加的条件是物质经济上的或者是孩子,这一点如果条件是在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就可以考虑做出让步或补偿。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也是先进行庭前调解,且调解贯穿整个审理过程,庭审结束后,如果仍未能调成,人民法院会根据庭审及双方提交证据情况作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如果认定为夫妻感情确明破裂,则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否则,不准离婚。我国《民法典》规定,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以下几种: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第一项判决不离婚之后,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另一项离婚判决诉讼。 诉讼时间与第一次诉讼时间一致,为三至六个月。 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延迟至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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